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公开披露平台(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 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的详细情况,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的互动交流,公司拟召开 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方式召开。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 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的人可于 2025年 4月 22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或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8),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4,500万元-6,5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纯利润是2,610万元-3,910万元。
1、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方面开展。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结合公司业务真实的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合同终止履约迹象的研发项目,根据合同双方洽谈意向方案或期后终止协议约定,相应冲减收入0.4亿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通过一系列分析现有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策略及盈利预测等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年度报表中涉及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以确认,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0.45亿元。
1、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有关部门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坚持谨慎性原则,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出现。公司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3)及《2024年年度报告》(2025-044),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 2024年度经营业绩的详细情况,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的交流互动,公司拟召开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方式召开。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 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的人可于 2025年 4 月21日(星期一)10: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3,0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794.04万元到2,094.04万元,同比增加148.76%到173.64%。
? 公司预计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 2,700.00万元到 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405.38万元到1,705.38万元,同比增加108.56%到131.73%。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3,0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794.04万元到2,094.04万元,同比增加148.76%到173.64%。
2、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2,700.00万元到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1,405.38万元到1,705.38万元,同比增加108.56%到131.73%。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来水较上年同期偏多62.70%。公司2025年一季度发电量为146,331.73万千瓦时,上年同期发电量为 91,803.74万千瓦时,同比上升59.40%,使发电收入及发电利润增加。2025年一季度,普定水电站发电量为3,475.30万千瓦时,引子渡水电站发电量为 11,103.50万千瓦时,鱼塘水电站发电量为2,404.17万千瓦时,清溪水电站发电量为543.61万千瓦时,牛都水电站发电量为345.42万千瓦时,光照水电站发电量为47,033.13万千瓦时,董箐水电站发电量为39,868.23万千瓦时,马马崖水电站发电量为24,415.48万千瓦时,善泥坡水电站发电量为7,118.00万千瓦时;光照光伏电站(岗坪光伏电站)发电量为 2,818.03万千瓦时,马马崖光伏电站(永新光伏电站)发电量为4,097.80万千瓦时,董箐光伏电站(镇良光伏电站)发电量为1,712.73万千瓦时,镇宁坝草一期光伏电站发电量为1,396.33万千瓦时。
?投资者可于 2025年 4月 18日(星期五)至 4月 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年 4月 23日发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5年 4月25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举行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投资的人可于 2025年 4月 18日(星期五) 至 4月 2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业绩增长的根本原因为:2025年一季度,公司自产氧化铝及铝锭对外销售均价以及销售量同比均实现提升,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同比涨幅小于销售价格涨幅,氧化铝板块及电解铝板块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同时,公司积极地推进节能降耗及降本增效,物流费用及财务费用同比下降,逐渐增强自身电解铝一体化成本竞争力。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编号:临2025—028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编号:临2025—028 特别提示 该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有几率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预估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公司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评估,随着评估师评估程序的逐步展开,最终评估结果与业绩预告时预估资产减值准备存在金额调整。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根本原因系马来西亚税务局向公司子公司YE CHIU NON-FERROUS METAL (M) SDN BHD(以下简称“YCTL公司”)发出补缴税款的评估通知,该补缴事项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境外子公司收到税收津贴补缴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告时,尚未收到马来西亚税务局发出的补缴税款评估通知,后续YCTL公司收到评估通知后(该事项公司已公告),公司认为该事项尚处于沟通协商阶段,其最终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未将该笔有争议的税款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
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针对该事项做了沟通,现公司采纳审计师的建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事项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故导致公司2024年的业绩与前期的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变化。
1.报告期,公司电商业务保持增长趋势,但直营店渠道客流量、客单价有所下滑,受部分景区改造影响经销渠道收入下降,因而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原材料价格保持稳定,但因产量降低导致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提升,单位成本增加,毛利率略有下降,毛利额同比减少。
2、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约-9,135.7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59.02万元,亏损同比收窄约0.64%。
2、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约-9,951.86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757.14万元,亏损扩大约8.23%。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1、关于公司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股票可能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结合公司业务真实的情况,对部分出售的收益确认进行再次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部分收入2024年度不予确认,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预计为8,998.38万元。若最终经审计的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则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所述之情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利润、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总利润、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更正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法律法规,若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则公司股票可能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目前由于审计核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待有关审计核查工作程序全部执行完成,以确定公司收入确认是不是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并最终确认公司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最终审定金额,还有是不是存在突击确1
公司于近期收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00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工作函》中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5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称,预计2024年将出现亏损,营业收入为1.12亿元到1.28亿元,已超过1亿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等相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74亿元,第四季度实现收入为0.38亿元到0.54亿元,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比重较以往年度明显增加。请公司(1)补充披露第四季度收入分业务、分产品的具体构成情况;(2)补充披露第四季度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时间、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往来等,并列示新增客户对应业务类型、交易金额、交易背景、权利义务约定、回款情况等;(3)结合报告期内相关业务的交付及验收情况、公司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方式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说明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不是真的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
该客户在自然资源领 域拥有客户资源,业 务合作主要系为满足 客户的巡检需求而进 行的定制开发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分次付 款:合同签订后付10%;系统交付 后6个月内付50%;系统验收后 12个月内付40%。3.质量保证期为 合同约定的产品验收之日起12个 月,无偿技术支持或现场服务。
该客户在智慧警务等 领域拥有一定的客户 资源,对业务合作公 司销售无人机主要系 实现用户测绘巡检类 项目的需求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收货之 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30%;验收 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付50%;产 1 20% 3. 品验收之日起 年内付 。质 保期一年,免费维修或更换,无偿 技术咨询。
该客户向国外用户推 广打击型无人机,公 司进行其中部分机型 平台的研发制造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合同签 订之日起45日内付10%;首件验 收合格120日内付50%;所有产品 交付验收合格180天内付40%。3. 质保期一年,免费维修。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验收结算 后30日内付95%,5%为质保金, 于质保期满6个月且无质量问题 退还。3.质保期6年,免费维修更 换服务。
该客户在通讯传输、 定位导航等领域拥有 客户资源,业务合作 主要系为实现用户在 相关领域需求而开展 的采购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收货之 日起40个工作日内付20%;验收 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付80%。3. 质保期一年,免费维修或更换,无 偿技术咨询。
该客户专注于测控技 术及相关设备研发、 生产和销售,主要服 务于航空航天、国防 军工、工业自动化等 领域,本次合作用于 其测控技术验证、惯 性导航系统测试及军 工领域相关研发应用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交付之 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10%;180 个工作日内付50%;360个工作日 内付40%。3.质保期一年,免费 维修或更换,无偿技术咨询。
客户主要从事山区等 安全救援工作,此合 作系客户委托公司进 行部分区域航测
1.完成服务、提交工作成果并经 验收后,完成服务内容。2.交付 项目成果之日起90日内付60万 元;项目成果通过验收之日起90 日内付260万元。3.不适用质保期 和退换条款。
客户主要从事无人机 相关培训、演练等活 动,此合作系客户委 托公司做特定区域 航测
1.完成服务、提交工作成果并经 验收后,完成服务内容。2.交付 项目成果之日起90日内付40万 元;项目成果通过验收之日起90 日内付178万元。3.不适用质保期 和退换条款。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发货前3 日内,一次性付款。3.质保期1年, 免费保修及终身售后服务。
1.公司派送至指定交货地点,甲方 验收后权利义务转移。2.合同签 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付50%; 验收合格且公司提交5%履约保函 后7个工作日内付50%。